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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失誤 代價誰付
錯開的“方便之門”
受下屬石化公司委托,某油田采購中心就所需的油田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截止開標前,共收到了4份投標文件。開標后,出現(xiàn)了一個又一個“意外”:B公司承諾書上的報價少打了一個“萬”字;C公司的投標文件居然沒按招標文件的要求蓋章。根據(jù)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這兩家公司都應為無效標。但是招標公司考慮到,一旦排除這兩個投標人,將造成“對招標文件作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而不得不廢標的情形,重新招標又不能滿足該下屬石化公司急用。
考慮再三后,采購中心認為,這三個公司的“錯誤”都是一時疏忽,不算太嚴重。于是選擇了對C公司的“錯誤”忽略不計,讓“B公司”對其承諾書進行澄清。開評標活動得以順利進行。最終,B公司以其優(yōu)良的技術和合理的報價勝出。之后沒幾天,便出現(xiàn)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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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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