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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市要求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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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城市的城區(qū)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yè)(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攪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yè),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yè))。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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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省市要求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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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些省市嚴格按照錯峰運輸實施方案要求,原材料用量大的企業(yè),停止原材料機動車運輸。
各地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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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不移削減燃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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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入治理工業(y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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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治理交通運輸領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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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揚塵和面源污染綜合防治。全省建筑工地揚塵整治達標率達到100%,設區(qū)市建成區(qū)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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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監(jiān)測監(jiān)控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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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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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進鐵腕治污。
1、非法企業(yè)一律關停。所有企業(yè)廠區(qū)內進行灑水抑塵、料堆、物堆及時苫蓋,廠區(qū)內減少重型車輛出入,減少尾氣排放,減少揚塵的產生。
2、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qū)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yè)(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攪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yè),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yè))。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具體建筑施工工地名單以每次啟動預警時住建部門提供的名單為準。
3、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
1、建成區(qū)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yè)(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yè),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yè))。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2、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責任單位:縣住建局);交通工程用攪拌站停止生產。
3、嚴格按照錯峰運輸實施方案要求,原材料用量大的企業(yè),停止原材料機動車運輸。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fā)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yè)單位、各類施工工地等加強管理,主動減排,可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生產工藝。


1、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yè)單位、各類工地等,自覺調整生產周期,減少工業(yè)和揚塵污染的排放。
2、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fā)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1、工業(yè)企業(yè)減排措施。工業(yè)企業(yè)按照“一廠一策”采取停產、限產、提高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輪流停產、限時停產、限排和應急減排置換等方式實現(xiàn)應急減排目標。
2、磚瓦窯(不含天然氣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石膏板等建材行業(yè)、碳素、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yī)藥企業(yè)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yè)VOCs排放工序、焦化、鑄造等行業(yè)已開始實施錯峰生產的,嚴格落實錯峰生產要求;
3、石化、有機化工、醫(yī)藥化工等行業(yè):采取停產整條生產線、整個生產車間、整個生廠裝置等方式實現(xiàn)減排。
1、工業(yè)企業(yè)減排措施方面,廢氣排放企業(yè)提高治污設施運行效率,確保穩(wěn)定達標排放,凡出現(xiàn)小時超標排放的依法責令整改。
2、鑄造行業(yè)熔鑄工序實施停產。
3、陶瓷、耐火、鈣業(yè)等行業(yè)(電爐除外)限產50%,以停產生產線數(shù)量或企業(yè)實際用電量計。
4、PVC手套行業(yè)限產20%,以停產生產線數(shù)量計。
5、玻璃行業(yè)限產或限排10%,以用電量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計。


一要嚴格揚塵管控措施。各縣(市、區(qū))及相關市直部門要強化監(jiān)管,嚴格執(zhí)行“封土行動”;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控措施,嚴格執(zhí)行工地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等制度;嚴格落實拆遷工地申報備案、會商研判、會商反饋、規(guī)范作業(yè)、綜合處理“五步工作法”,確保各類開發(fā)建設活動產生的揚塵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二要嚴格落實工業(yè)企業(yè)管控。對列入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yè)應按照橙色預警級別應停盡停、應限盡限。
三要積極開展城市清潔行動。按照“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的要求,廣泛發(fā)動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市區(qū)街道辦、社區(qū)、居民小區(qū)每周五開展全城大清潔。
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各級宣傳、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負責督導、協(xié)調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在重污染天氣區(qū)域發(fā)布以下建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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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不要駕駛機動車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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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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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用電量,夏季空調溫度調高2—4攝氏度,冬季調低2—4攝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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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fā)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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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yè)優(yōu)先使用低毒性、低揮發(fā)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