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海南省關于調整建筑工人人工單價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建設局,有關建設、施工、監(jiān)理、造價咨詢單位:
隨著我省經濟建設的不斷發(fā)展,建筑業(yè)市場勞務價格有了較大幅度的上漲,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維護建設工程發(fā)、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使現行定額人工單價符合市場實際。經調查測算,決定對我省現行工程綜合定額中的人工單價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裝、市政、園林綠化、修繕工程定額人工單價由現行的41.27元/工日調至49.52元/工日。
二、單獨的裝修裝飾工程人工單價最低限價為60.00元/工日,發(fā)、承包雙方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在合同書中確定人工單價。
三、本次調整的人工單價調增部分不參與取費,按價差處理,只計算稅金?,F行定額中與人工費有關的項目,仍按現行定額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本次調整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對人工單價調整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計算;合同沒有約定的,按工程實際進度分割。2010年1月1日前已經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標準執(zhí)行,未完成部分的工作量按本次調整標準執(zhí)行。定額人工單價調整后,其單價仍不能滿足實際工程需要的,發(fā)、承包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調整辦法。
本次人工單價調整由海南省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執(zhí)行中如發(fā)現問題,望及時反饋,以利于妥善解決。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