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16】443號 關于調整青海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人工費單價的通知
西寧市、海東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和建設局,各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使我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人工費單價適應建筑市場實際,科學確定人工單價構成,經(jīng)調研測算,決定對我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人工費單價進行調整?,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青海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人工費單價適用于我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安裝、市政、園林綠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繕、市政維護等工程。
二、調整后的青海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人工費單價表詳見附件。計取施工管理費等費用仍按定額人工單價76.20元/工日為基數(shù),調整后定額人工費單價的差額計稅后列入工程總造價。
三、調整后的青海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人工費單價自2017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已竣工結算的工程不再調整。
四、本通知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
附件:青海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人工費單價表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