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價[2019]61號文件湖南建設工程社會保險費計費標準調整 湖南建設工程社會保險費計費標準調整的湘建價[2019]61號文件于2019年4月印發(fā),本次61號號文通知建設工程社會保險費計費標準由3.15%調整為2.84%。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文件 湘建價[2019]61號 關于調整建設工程社會保險費計費標準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9〕13號)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省建設工程社會保險費計費標準由3.15%調整為2.84%。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止。2019年5月1日前已完成工程量的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逗鲜∽》亢统青l(xiāng)建設廳關于調整園林苗木等綜合稅率和社會保險費計費標準的通知》(湘建價〔2017〕134號)于本通知施行之日同時廢止。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2019年4月22日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湖南建設工程社會保險費計費標準調整,其來源于網絡,了解更多湘建價[2019]61號文件信息請關注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