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建發(fā)[2019]36號文件連云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環(huán)境保護稅計取 連云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環(huán)境保護稅計取調整新文件連建發(fā)[2019]36號于2019年2月執(zhí)行,涉及按質論價費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和環(huán)境保護稅的計取。 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文件 連建發(fā)[2019]36號 關于轉發(fā)《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按質論價等費用計取方法的公告》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按質論價等費用計取方法的公告》(省廳公告〔2018〕第24號),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為不可競爭費用,由基本費、標化增加費、揚塵污染防治增加費三部分組成。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招標控制價(標底)和投標報價時,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基本費、揚塵污染防治增加費按規(guī)定費率標準計算,標化增加費暫按三星級省級標化標準計取,此三部分費用應當足額計取?,F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實行費率核定制度,工程竣工后,由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根據施工合同及省、市級建筑安全施工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評比結果,辦理費率核定手續(xù),并出具《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核定表》。工程結算時,應當依據工程所在地造價管理機構核定的費率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基本費、標化增加費、揚塵污染防治增加費),未經核定,不得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核定,應通過連云港市工程造價監(jiān)管系統(tǒng),按統(tǒng)一格式進行填報。二、環(huán)境保護稅的計取: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招標控制價(標底)和投標報價時,工程環(huán)境保護稅暫按(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它項目費-工程設備費)×0.1%列入造價,竣工結算時按稅務部門實際收取的環(huán)境保護稅進行結算。其中工程設備費:一般計稅法指除稅工程設備費,簡易計稅法指含稅工程設備費,三、執(zhí)行時間:凡2019年2月1日以后發(fā)出招標文件或簽訂合同(非招標)的工程均按本通知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連云港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聯(lián)系電話:85505620附件:《江蘇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按質論價等費用計取方法的公告》(省廳公告〔2018〕第24號) 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2019年2月18日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連云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環(huán)境保護稅計取,其來源于網絡,了解更多連建發(fā)[2019]36號文件信息請關注相關網站!